产品编号 GBW(E)082679-GBW(E)082681
CAS号
规格 2mL*3支
有效期 2022-04-06
标准值 10,100,1000(μg/mL)
储存条件 冷藏避光
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、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,以及食品、卫生、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,也可用于量值溯源或作为标准储备溶液,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用标准溶液等。
一、样品制备
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准确定值的9种挥发性有机物纯品为原料,以HPLC级甲醇为溶剂,采用重量法准确配制而成。
二、溯源性及定值方法
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,采用气相色谱法-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(GC-FID)对本批次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对照样品进行比对,核验配制值。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、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,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。
三、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
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、称量、定容以及均匀性、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。
四、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
依据JJF1343-2012《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》,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,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、稳定性考察。结果表明,本标准物质均匀性、稳定性良好。
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,有效期为24个月, 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,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,将及时通知用户。
五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、使用及注意事项
1.包装: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,约2mL/支,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。
2.运输和贮存:常温运输,运输时应避免挤压、碰撞;常温(或冷藏)、避光条件下贮存。
3.使用:启封前于室温(20±3℃)平衡,并充分摇匀。安瓿瓶一经打开,应立即使用,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。
六、适用范围(本标准溶液适用但不限于以下分析标准)
GB 50325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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