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品编号 GBW(E)082818
CAS号
规格 20mL
有效期 2022-12-04
标准值 1000mg/L
储存条件 常温避光
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,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,测量过程质量控制及技术仲裁与认证评价,也可作为标准储备溶液,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用标准溶液。
本标准物质适用于分光光度法,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等方法分析测试使用。
一、样品制备
本标准物质以纯度标准物质GBW(E)060322氯化铵和符合国家一级水标准的纯水为原料,在(20±3)℃的恒温条件下采用重量法准确配制而成。
二、溯源性及定值方法
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,采用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。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,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,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。
三、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
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纯品纯度,称量以及均匀性,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。
四、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
依据JJF1343[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],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,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,稳定性考察。结果表明,本标准物质均匀性,稳定性良好。
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,有效期为3年,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,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,将及时通知用户。
五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、使用及注意事项
1.包装: 本标准物质采用安瓿瓶包装,20mL/瓶,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。
2.运输和贮存: 常温运输,运输时应避免挤压,碰撞;常温和避光条件下贮存。
3.使用: 使用前应恒温至(20±3)℃,并充分摇匀。温度变化会导致溶液体积发生变化,可根据GB/T601附录A进行体积校正。安瓿瓶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完毕,有效期限是
指安瓿瓶未打开前在规定保存条件下可以使用的最后日期。
六、适用范围(本标准溶液适用但不限于以下分析标准)
HJ/T 195[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]
HJ 535[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]
HJ 536[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]
HJ 537[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-中和滴定法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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