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品编号 BW20032-100
CAS号
规格 500mL
有效期 2022-10-20
标准值 100NTU
储存条件 冷藏避光
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,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,测量过程质量控制及技术仲裁与认证评价,也可作为标准储备溶液,通过逐级稀释配制成各种工作用标准溶液。 本标准物质适用于浊度计法,分光光度法等方法分析测试使用。
一、样品制备
本标准物质以硫酸肼[N2H4·H2SO4]和六次甲基四胺[(CH2)6N4]和符合国家一级水标准的零浊度水为原料,在(20±3)℃的恒温条件下采用重量法准确配制而成。
二、溯源性及定值方法
本标准物质严格按照国际标准ISO7027[水质浊度测量方法]制备,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,采用浊度计法进行量值核对。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,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,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。
三、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
标准值:100NTU,扩展不确定度(K=2):3%,基体(V/V):⽔
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纯品纯度,称量以及均匀性,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。
四、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
依据JJF1343[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],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,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,稳定性考察。结果表明,本标准物质均匀性,稳定性良好。
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,有效期18个月,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,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,将及时通知用户。
五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、使用及注意事项
1.包装: 本标准物质采用高密度聚乙烯(HDPE)瓶包装,500mL/瓶,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。
2.运输和贮存: 冰袋运输,运输时应避免挤压,碰撞;冷藏(2~8)℃,避光贮存。
3.使用: 使用前应恒温至(20±3)℃,并充分摇匀。温度变化会导致溶液体积发生变化,可根据GB/T601附录A进行体积校正。有效期限是指高密度聚乙烯(HDPE)瓶未打开前在规定保存条件下可以使用的最后日期,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,避免玷污,使用后应立即将瓶盖旋紧,放回原铝塑袋密封保存。
*零浊度水的配制: 取蒸馏水经孔径为0.1μm(或0.2μm)微孔滤膜反复过滤两次以上。
安全使用注意事项:
取样器应洁净干燥,防止污染。使用时应注意防护,避免吸入或与皮肤接触,使用后剩余的溶液应置于专门的废液瓶中集中处理,不可随便倒入下水管道。
声明
1.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,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,不予承担责任。
2.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、数量和包装,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,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。
3.仅对加盖“坛墨质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”的完整证书负责,请妥善保管此证书。
4.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,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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